阅读昨天的“光华日报”,有如下一则卖屋广告:
双层排屋出售
位于新港珍珠山全间装修,面向东南! 四台冷气四间房三间厕所,拿衣服就可搬进去了,应有尽有! 售价700千?有意者请尽快联络我! 012-4306611 (刊登日期:10-06-2011)
几十年来,有过几次搬家的经验,是租是买也好,肯定是“苦差”一件。
中学毕业后,被KL总公司派到吉打卖学校参考书,在那边两三年间共搬了四五次的家。
当时尚属单身汉,随身都是简便家具,最要命的还是那近万本的书,从旧屋搬出进车子,再从车子搬出进新屋,哇老!难怪那几年无论吃进去多少,依旧San Q Q ,扛书扛到背部像骆驼,卖书卖到连健康也“输”掉了。
成家后回到槟城老家,住了十多年,因为战前屋租统治法令的条例已废除,我跟家人只好另觅他处。
这个时候的旧家家具,老母亲每样都不舍得,没有实用价值却把它们当宝,要丢又觉得可惜,因为新的居所空间有限,最后还是自我安慰,“旧的不去,新的不来”,有些报销有些卖给旧货商,但也费了两三个礼拜才搞掂。
而岁月不留人,我们的力气也不如往昔,因为没有人天天依旧十八岁,即使出钱请人帮忙也不能提供给我们完满的表现,后果是自己腰酸背疼变Lembik。。。!
像我们的BC,最近新购了一幢豪宅,那种搬家之苦应该够她受了。。。!
所以谈起搬家,除了怕,还是怕怕,除非“拿衣服就可搬进去了”,那又另当别论,只是“应有尽有”不知道有没有包括S + 11。。。。。。?
但是我看应该“没那么简单”,去问问黄小琥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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